律师解析:关于交通事故所导致残疾之人的赔偿费用,其具体规定如下所示: 对于所遭受损害者而言,其残疾赔偿金将视乎其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的级别以及相关法院所在地在上一年度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准则来进行确定。 自造成伤残之日起,以二十年作为计算标准。 然而,若遭到损害者已经年满六十周岁以上,那么其年龄每增加一岁将会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减少一年; 而若是遭受到损害的七十五周岁以上人士,则其残疾赔偿金将仅按照五年来进行计算。 此外,当受害者虽然因伤致残,但是其实际收入并未因此而有所降低,或尽管其伤残程度相对较轻,但却给其工作带来了严重的职业妨碍和影响的情况下,对于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